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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和规范呼和浩特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春节前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督查工作。
本次专项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设施、生产用水以及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餐具、饮具出入库登记及档案是否健全;是否设立卫生质量检验室,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及检验人员,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是否逐批检验合格后出厂,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
本次督查共抽查6家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其中2家能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1家单位逐批检验记录不规范,监督员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2家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出厂前逐批检验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监督员下达了《警告》的行政处罚;1家单位未按规定对消毒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且拒不改正,监督员下达了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后,呼和浩特市卫生执法局将继续开展此类督查工作,加大督查频次,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呼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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