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址、布局及基本设备的要求
(一)选址
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周围应无积水、无杂草、无露天堆放垃圾、无蚊蝇等有害昆虫孳生地,环境整洁。
2、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30米以上。
(二)布局
符合工艺流程,按清洗消毒流程设置回收粗洗间(区)、清洗消毒间(区)、包装间(区)、包材间。生产场所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基本设备的要求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必须具有以下基本设备:
1、餐饮具冲淋、消毒与烘干一体化的机械设备。
2、餐饮具包装封口设备。
3、恒温培养箱等检验设备。
提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使用超声波洗碗机。
二、操作区卫生要求
1、生产过程按照去渣、洗涤、冲淋、消毒、烘干、包装、储存等消毒工艺流程合理布局,不得逆向或交叉。
2、操作区地面应用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经常冲洗、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
排水沟应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包装间和餐饮具储存间不得设置明沟。
3、操作区墙壁应采用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并应铺设到墙顶。
4、操作区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
5、操作区保持良好通风,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增加机械排风设施。
6、操作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纱网或设置空气幕等防蝇设施。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设有防鼠设施。
7、餐饮具冲淋、消毒应采用冲淋与消毒为一体的机械设备,不得采用手工操作,消毒方法应采用热力消毒。对不能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的筷、匙等,清洗与消毒程序可分开,但必须采用物理或化学消毒方法。
8、包装车间入口处必须设更衣室,室内应当有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并配备流动水洗手、手消毒设施。
工作人员必须更衣、换鞋、洗手、手消毒后方可进入包装车间。
9、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在洗涤、消毒、包装等处理过程中,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清洗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量充足并及时更换;使用的消毒剂、洗涤剂、催干剂、包装材料及存放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提供的陶瓷、树脂、不锈钢、铝制等餐饮具应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并索取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及购物凭证。
10、垃圾箱应加盖密闭,垃圾及时清理,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使用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对车间内外环境进行清洁、消毒。
三、仓储与运输卫生要求
1、储存消毒后的餐饮具仓储间应当有通风、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并有堆物垫板、货物架等。
餐饮具存放应当离地、离墙不小于10厘米、离顶不小于50厘米,保持干燥、整洁。
2、消毒后的待检餐饮具、合格餐饮具、不合格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记。
3、存放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运输餐饮具的工具应当密封,便于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4、餐(饮)具出入库应当有登记、验收制度,并记录,应同时记录餐(饮)具种类及数量、销售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备查。
四、卫生质量管理要求
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建立和完善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建立检验室和抽检制度,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检验人员,定期对餐饮具、设备、场所等进行卫生检验,保证餐饮具消毒质量。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具备对各类餐饮具消毒效果进行自检的能力,每个批次抽检样品6-10件,按《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94)中规定进行大肠菌群检验,并做好相关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出具该批次餐饮具消毒合格证。原始记录应齐全,并应妥善保存,保存两年,以备核查。
消毒后的每批次餐饮具必须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94),方可出厂。检验不合格的该批次餐饮具不得出厂。
3、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密封包装,在包装物上应标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保质期限等。
五、从业人员要求
1、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管理。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管理制度。使用时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照使用方法进行,防止污染和人身中毒。
除卫生和生产工艺需要,均不得在生产车间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任何种类的药剂。
2、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要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从业人员操作前应当更衣、换鞋,工作服应当保持清洁,包装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清洗消毒双手并戴手套。工作过程中不得戴手饰、手表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吸烟、进食等影响产品卫生质量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