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0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湖北大眼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小汤勺、1批次碗和1批次玻璃杯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我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12月2日,我局收到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抽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No:SP20201778、No:SP20201780和No:SP20201782的《检验报告》显示湖北大眼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样品小汤勺、碗和玻璃杯经抽样检测,大肠杆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2月2日,我局向该单位送达了《检验报告》、《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当事人店内有用于餐饮具消毒的消毒柜。
二、湖北大眼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当事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市监当罚2020084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三、发生原因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消毒后餐饮具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2、消毒时间过短,次数过少。
企业整改情况:1、餐饮具消毒后储存在消毒柜中,客人使用前再拿出来;2、增加消毒次数,做到每日消毒四次;3、增加消毒柜,充分消毒餐饮具。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一篇: 【碗·闻】安徽阜阳市举办食品安全暨餐饮具消毒监督培训会议 |
下一篇: 大同市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