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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颁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规范宜春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宜春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依据新《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近期,宜春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所有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新规范下发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向辖区内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讲解,并实地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生产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也发现了少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存在自检记录不全、出厂餐饮具未随附消毒合格证明等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对不符合生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截止到目前,宜春市监督检查21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加强餐具、饮具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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